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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第四次集体学习(扩大)研讨会

【 发布日期:2023-05-30 】

5月30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暨经济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第四次集体学习(扩大)研讨会在明德楼418会议室召开。经济学院全体处级干部、科级干部、支部书记参加学习研讨,会议由党委书记朱红琼主持。

会上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还传达了《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意见》、《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纲要(2023-2027年)》等相关文件精神。经济学院党委副书记邓志鸿围绕学习主题、结合工作实际作了重点发言,其他学院党委班子成员、处级干部作书面发言。副科级专职组织员高天石围绕学习主题,结合工作实际作交流发言。

邓志鸿作重点发言。她认为,《党章》修正案中关于第三条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第一项中,增写了学习党的历史的内容。作这样的充实,使党章关于党员义务的规定更加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更加符合加强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的要求,有利于引导广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

朱红琼在总结讲话中强调,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党章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更加自觉的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履行好党章赋予的各项职责,把党章规定要求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同时,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充分发挥我们党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作用。

一审:李继光

二审:赵之友

三审:朱红琼